竞赛宗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珠海市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的通知》(珠人社〔2018〕286号)文件,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大赛促进技能人才培养和弘扬工匠精神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竞赛组织形式
1、竞赛人数
各参赛单位选手不得超出3人,报名以先后顺序为准(初赛限定50人,决赛为初赛综合成绩前22人),制定领队职责(特别是安全管理)和参赛目标,严格执行竞赛实施方案,并严格服从执委会统一安排。

2、竞赛场地及设备
① 除规定食材主料外,其它食材、特殊调味料、盛器及试吃盘等均 由选手自备携带入场参赛;
② 赛场只提供常规的设备、工用具,如炒炉、烤箱、蒸柜、炒镬、 砧板、马斗(4个)等,其余设备、特殊工用具自带;
③ 所用的餐具器皿表面不得带有企业标识;
④ 赛场只提供一般的调味料,具体用料清单如:食用油、精盐、 味精、白砂糖、胡椒粉、生粉、生抽、老抽、蚝油、麻油、 香油、料酒。
竞赛内容
1、比赛分为初赛及决赛,选手在规定时间120分钟内,完成一款“规定作品”和一款“自选作品”的传统或者创新粤菜,其中:
规定作品:初赛主料:生蚝15个(3头)/人; 决赛主料:蓝尾白虾2斤/人。
由执委会现场统一提供主料制作一款粤菜,所用的其他辅料(配料)、特殊调味料和餐具由选手自备携带进场参赛;
自选作品:初赛、决赛均为自选一款作品,原材料不限,所用的原材料、特殊味料和餐具由选手自备携带进场参赛,但自选菜不得重复使用规定菜肴已使用过的食材原料、烹调方法和味型,建议选用地方特色食材,体现传统或新派粤菜特色。

2、作品要求:
①规定作品送评要求:展示盘1份,另备裁判位吃盘3份,并随附《作 品说明表》,器皿(含试吃盘)自备。
②自选作品必须体现烹饪技能技巧的高级菜式, 送评要求:展示盘1份,另备裁判位吃盘3份,并随附《作品说明 表》,器皿(含试吃盘)自备。
③所有携带进场自备原材料的品种和数量均以个人填报的《作品说 明表》为依据,由现场裁判员检查核准。
④不得违规使用食用添加剂,禁止使用国家严禁食用的动、植物原料。
⑤两款菜品须分别详细填写《作品说明表》一式两份,其用作实操技 能竞赛的报到检录与作品评分之用,凡没有《作品说明表》的不得参赛。
⑥两款作品成绩总和平均分作为该选手实操技能比赛的最后成绩。

赛程安排
1、初赛
时间:2021年10月28日(星期四)09:30-17:30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兴湾一路6号(珠海新东方烹饪职业培训学校)
备注:10月28日(星期四)18:00-19:30初赛结束后,如有需要获取中式烹调师高级工(三级)技能等级证书的选手(进入决赛的前22名),需参与执委会组织的高级(三级)理论考试。

2、决赛
时间:11月20日
地点:珠海市金湾区金铭西路98号(高训中心金湾基地)
参赛奖励

说明:
1、获前1~3名选手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和奖金并授予“珠海市技术能手”称号;
2、获4~6选手颁发奖杯、荣誉证书和奖金;
3、优秀奖选手获得荣誉证书和奖金。
竞赛规则
① 操作技能竞赛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按竞赛要求听从现场监考员的指挥,独立完成竞赛作品;
② 参赛选手要准时入场(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佩戴选手证、戴口罩、戴工帽,手上不留长甲,不佩戴饰物,不在赛场内吸烟,违例者将作扣分处理;
③ 选手所带食材须在检录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携带入场参赛,违例者将作扣分处理;
④ 选手自带参赛的原材料可以是净料进场,原料的宰杀、分割、洗涤、剁茸、干料涨发的加工可在场外进行,除此以外,原材料的动刀成型、调味腌制、预制上皮、加温成熟等操作过程必须在场内进行;
⑤ 所有食材不得使用国家规定禁止使用的原材料和各种合成色素、添加剂等,违者取消参赛资格;
⑥ 菜肴的装饰物可在场外加工成型,做好盘饰入场;
⑦ 选手操作完成后,要清理干净工位才能离去,否则酌情扣分。
报名条件及方式
1、参赛对象与条件
凡年满16周岁,法定退休年龄以内,在珠海市参保就业6个月及以上人员或在我市学校在读学生,可由所在单位推荐报名参赛,同一单位参赛人数不超过3人。

2、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15日23:59截止。(不收报名费)

3、报名方式
①线上报名(扫描件发至执委会办公室邮箱:zhxdfbgs@xhgroup.cn);
②线下报名(提供相应纸质材料现场报名)。

4、报名资料
①报名表(“本人承诺”处须本人签名、“单位意见”处须参赛单位盖章;限珠海市单位,每家单位限定推荐3人);
②参赛选手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③参赛选手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照;
④参赛选手所在珠海市社保的流水证明(6个月以上);
⑤参赛选手个人《作品说明表》等。

5、咨询电话
联系人:18350227601(蔡英俊)
办公电话: 0756-8926128
(有关报名其他事项请与珠海新东方烹饪职业培训学校联系)